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是否立即放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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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,检察即放立即放人。院不予批同时,准逮若需补充侦查,捕后会通知公安机关;若案件需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,否立可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。检察即放

一、院不予批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是准逮否立即放人

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后,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捕后人,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否立决定,人民检察院会明确说明理由,检察即放并若需要补充侦查,院不予批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。准逮

1.根据这一原则,捕后一旦公安机关接到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否立通知,其法律义务是立即执行释放被拘留者的决定,且需及时将执行情况通知给人民检察院。

2.若案件仍需继续侦查,且被拘留者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条件,公安机关应依法采取相应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,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,以确保案件后续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二、不批捕后的法律程序及规定

在不批捕后,有一系列法律程序及规定需要遵循。

1.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,应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。

2.若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持有异议,可以要求复议,但复议期间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。

3.若复议意见不被接受,公安机关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,上级人民检察院会立即进行复核,并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,然后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。

4.若案件需要补充侦查,公安机关应在补充侦查后,再次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。

5.需要注意的是,补充侦查的次数在法律上有明确限制,若超过规定次数仍未能达到逮捕条件,则公安机关应依法释放被拘留者,或采取其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
三、补充侦查次数及放人条件

在法律上,对于补充侦查的次数有明确的规定。

1.若公安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后,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,并要求进行补充侦查的,公安机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侦查工作,并再次提请审查批准逮捕。然而

2.若经过多次(一般不超过2次)补充侦查后,案件仍未能达到逮捕条件,则公安机关应依法释放被拘留者,或根据案件情况,采取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
律师在线提醒你,放人条件方面,除了上述提到的因补充侦查次数超限而必须放人的情况外,还包括被拘留者符合取保候审、监视居住等条件时,公安机关也应依法释放并采取相应的非羁押性强制措施。

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保障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,同时确保案件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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